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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悔改信正确格式。(请用PM或Email给管理人员。)
悔改信正确格式。(请用PM或Email给管理人员。)
一个好的论坛环境,是需要一条论坛版规来维护整个论坛的秩序,相对的就会有"处罚"来制止恶意破坏制序的人。犯规一次,诚信丢失。
若想用负分(即乞丐)或禁止发言、禁止访问期间的帐号或将禁止IP地址重新做人,机会来了。请寄PM或寄侮改信到poppy0318@163.com或kk510102000@yahoo.com.hk并承认过错及有诚意,我们才解禁相关会员或将相关会员脱离乞丐。【详情请阅“申请解禁/脱离乞丐手续费。】
部分要达到条件才能解禁,有些甚至不准解禁。如:分身者不准解禁直至提交家庭证明为止或请先取消部落格黑名单或在论坛请先恢復我会籍或愿意和解等。
以下是悔改信正确格式:
主题:『会员帐号—UID:号码』的悔改信。
内容:
1.在此写悔改信的原因(包括犯规原因、被禁止发言或禁止访问期间或降至乞丐及思过。):
2.重新做人后的言行保证:
警告:
1.被禁止发言或禁止访问后二十四小时内申请解禁(被盗用帐号申诉者则为一个月内。),将不会留有违规记录案底;若被禁止发言或禁止访问后超过二十四小时后申请解禁(被盗用帐号申诉者则为一个月后。),将会留有违规记录案底。
2.留有违规记录案底的已解禁的会员不准申请本论坛所有管理职位。(多次作出相关无理要求会有机会再次被禁止发言三天至一年以上。)
3.以上悔改信内容请具有诚意的叙述,同时有些项目要达到条件(如:不能接受的用户名的封禁会员要申请改名为止才能解禁。)才能解禁或脱离乞丐。太过于随便的内容或未达到条件,让管理人员无法感受到你的诚意将不予以解禁或脱离乞丐。
4.申请解禁或脱离乞丐时禁止人身攻击、恐吓、辱骂,这样做除管理人员将不予以解禁或脱离乞丐外,还会再被扣积分及╱或加重封禁或延长封禁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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